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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方帅律师做客《律师直播室》聊聊《民法典》相关新规定

TIME:2020-06-07 | VIEWS:1362

     近日,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《民法典》,宣告中国“民法典时代”正式到来。其中,民法典的一大亮点,就是将“人格权”单独成编,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“重物轻人”的体系缺陷,同时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。

     6月4日我所李方帅律师做客《律师直播室》,就《民法典》里对人格权保护的一些新规定做了相关探讨。除了热点话题,在直播过程中,李方帅律师还对通过热线电话02584631234、微信公众号、直播评论前来咨询的朋友进行了回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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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实施好民法典,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。以人民为中心,就要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人民的权利。民法是权利法,是由人格权、身份权、物权、债权、知识产权、社员权等构筑起来的权利大厦。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主要体现在形形色色、内容各异的权利当中,人民的权利得到了实现、维护和发展,其根本利益也就得到了保障。民法典不仅吸收了既有民事法律中的民事权利,而且根据时代发展增加了隐私权、居住权、土地经营权等权利,进一步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。实施好民法典,需要认真对待权利,尤其要呵护好“新生”权利,创造、完善权利实现的条件,营造良好环境。只有充分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,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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